
各广告经营单位、会员单位:
根据杭文明委[2006]10号“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”文件精神,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对于弘扬社会正气,倡导文明风尚的重要作用,大力推进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,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。决定开展“文明礼仪公益广告”大赛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核心,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,切实加强文明礼仪公益广告制作,刊播,发布工作,通过开展“文明礼仪公益广告”大赛,推出一批主题鲜明、思想深刻、创意新颖、风格自然,制作精美的优秀文明礼仪公益广告,形象生动地宣传普及“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”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,讴歌时代精神,弘扬社会正气,倡导良好风尚。
二、主办、承办单位
本次活动由杭报集团、杭州市文广集团、杭州市文明办、杭州市工商局主办,杭州市广告协会承办。
三、作品分类
参赛作品分为影视(含动画)、平面(报纸、期刊以及路牌、车身、灯箱等户外广告)和广播(含广告用语)三类。
四、参赛作品要求
1、2005年7月1日至今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介上发布的公益广告均可参加。每幅参赛作品均应详细认真填写“参赛作品登记表”,并随参赛作品,一式两份,同时报送。
2、电视广告以数字带(DVW)报送,并应有1分钟的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,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。
3、广播广告应录制在数码带(DAT)上,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。每条广告附广告词文字稿两份(A4纸打印稿)。
4、动画类广告刻录在DVD光盘上,用标签注明,用盒子装好。
5、报纸、期刊、招贴等平面广告作品,其中一份应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,供展出之用;另一份为该作品的实样或打稿,供评比之用,同时提供作品原件刻录光盘。广告作品规格为A3,后面贴上“参赛作品登记表”。
6、路牌、车身、霓虹灯、灯箱、橱窗、立体等广告均采用照片形式报送。照片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,广告作品规格为A3,后面贴上“参赛作品登记表”。
7、广告用语类用A4纸清晰打印。
五 报送时间、地点
参赛作品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市广告协会,联系电话 864384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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