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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商报召开广告客户《广告法》座谈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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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08-05-14 08:38:39  来源:长江商报  作者:孙厚光  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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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长江商报讯 “药品、医疗广告因为涉及到老百姓的人身安全,在媒体刊登时需要经过卫生等部门审核后才能刊登。”在昨日召开的“长江商报广告客户学习《广告法》会议”上,武汉市工商局商广处处长王维利向本报50余位广告客户做了精彩的普法宣传。

    王维利介绍,广告数量和结构反映出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。武汉市工商局在加强广告监管的同时,更多的精力放在规范市场行为上,大力扶植本地企业的发展,增加就业,提高经济发展水平。

    长江商报社长赵亚平指出,广告是本报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长江商报作为一份高品质的都市报,对广告的要求,一如对新闻的追求一样,始终把真实放在第一位,经过严格的审查,保证见报广告的真实可信。除真实外,赵亚平指出,下一步,长江商报还将致力于提高广告的“欣赏水平”,让广告也成为读者的视觉审美之一。

    “希望广告客户在遵守广告法的前提下,与本报一起为本地企业的品牌建设作努力。”本报执行总经理叶胜介绍,武汉乃至湖北企业要想战胜对手,打造品牌是不可或缺的。长江商报愿与广告客户和企业一起,促进企业崛起,为当地经济发展作贡献。

    会后,不少广告客户纷纷表示,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,之前做广告存在的一些小误区,今后都会改正,严格按照《广告法》,自觉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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